2019年9月25日星期三

《搖滾青春頌》

粉碎種族、傳統與主流價值的羈絆   曉龍
        《搖滾青春頌》內巴基斯坦裔少年Javed(費韋格卡拉飾)在一個以白人為主的英國社會裡長大,源於1980年代末期嚴重的種族歧視問題,他身為南亞裔黃種人而深被歧視,對於如何解決此問題,他費煞思量但仍不得其法。他只靠一人之力而改變此社會現狀,實在談何容易,故他唯有想盡辦法表現自己的才華,以求獲得白人同輩的欣賞和認同,繼而贏取他們的尊重,原有的歧視問題便可迎刃而解。在學校生活內,他的寫作才華獲得語文科老師的垂青,他從自己的興趣出發,由他撰寫一些與Bruce Springsteen的音樂有密切關係的文章,其後憑著此文章成功獲獎,讓他在文壇內順利地起步,周邊的白人同學對他另眼相看。很多時候,歧視主要由互不了解所造成,當白人同學以為這群巴基斯坦人的上一代移民至英國,在此落地生根,不單不會令社會獲益,反而會加重社會的負擔,以致他們用負面的態度看待他時,他最低限度在此時此刻表現自己優秀的一面,會對社會作出貢獻,除了激進的種族主義分子,對較理性的白人同學而言,他已不再被視為社會的負累,他們反而因他的卓越才華而較以往更認同南亞裔移民對社會的正面價值和積極作用。

        此外,片中Javed勇於粉碎傳統的框框,對巴基斯坦的傳統文化及價值觀置諸不理,認為自由自在地追尋個人夢想比盲目地服膺於傳統文化更具意義,他身為1980年代末期的新一代,不再甘心於為自身家庭而生存,了解為自己而生存的重大價值。他在追求個人夢想的過程中,與巴基斯坦以家庭為重的傳統價值觀背道而馳,其酷愛美國搖滾歌手Springsteen的行為,更被父親視為背叛祖宗的「不孝子」;很明顯,他受Springsteen的歌曲歌詞內嚮往自由的美國意識形態影響,著重尋找自我的過程,為著自己的夢想著迷而任性地罔顧家人對他事業發展的期望。倘若他在一生中只服膺於家族的傳統文化,可能可以安穩地度過此生,卻只勞勞碌碌地過活,家人會覺得很快樂,但他失去了追求夢想的自由,當然活得不愉快。相反,倘若他在一生中堅持自我,不再刻意討家人的歡心,專注於追尋夢想的過程,最後不論成功與否,最低限度他曾經嘗試以自己為主角,無需太在意家人的反應,可一心一意地享受實現夢想所帶來的歡愉和滿足。因此,他為自己而活,難免會與父親對他循規蹈矩的期望產生強烈的牴觸,可能在追逐夢想之際,蘊藏著不顧一切的堅持和執著,在他與父親的關係上「壯烈犧牲」,實在在所難免。

         另一方面,片中Javed的家境不太富裕,父親期望他唸商科賺大錢,改善家庭的經濟狀況,這實是人之常情,但他偏偏與社會的主流價值作對,希望唸文學,畢業後成為作家,以文字抒發自己對社會現象的感受,以及其相關的所思所想。在1980年代末的英國保守社會裡,文壇內以白人作家為主,南亞裔作家仿如「鳳毛麟角」,他身為活力充沛的青少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倚仗打不死的勇氣,率先由報館工作開始,以記者的身分發揮文字的力量,沒錯,在父親眼中,在報館內拿筆所賺的錢與做生意比較,當然算是少數目,但偏偏他能憑著自己撰寫的報導文章獲獎,並獲得前所未有的滿足感;他從事文字工作所得到的東西比做生意更多,更有價值,亦更具意義。由此可見,他因應自己的興趣而在追逐夢想的路上「奔跑」,與固有的種族、傳統與主流價值「作對」,其不服輸,不妥協,不放棄的不屈不撓精神,實在值得現今部分動不動便捨棄夢想的年青人學習及仿效,亦值得已拋棄夢想的成年人作出深入的了思考和反省。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